2008年12月25日 星期四

何為霸凌(Bully)

分享本篇文章 根據Olweus的定義,係指一個學生長時間、重複地被暴露在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欺負或騷擾,或被鎖定成為出氣筒(霸凌對象)的情形。

霸凌行為的形式:

1.關係霸凌(散播不實謠言、排擠某人)。
2.言語霸凌(恐嚇、言語傷害、取措號嘲笑)。
3.肢體霸凌(踢打、搶奪財物)。
4.性霸凌(以身體、性別、性取向、性特徵加以嘲笑,或以性的方式侵犯身體)。
5.反擊型霸凌(受霸凌者長期遭受欺壓之後的反擊行為,或是欺負比他人更弱的)。
6.網路霸凌(利用電子郵件和部落格,讓言語批評和圖片廣泛流傳,達到公開羞辱某人的目的)。

霸凌對象:

1.霸凌者(胖虎型,bully):在學校對其他同儕或特定對象進行傷害、恐嚇、威脅或刻意排擠的兒童。
2.受霸凌者(大雄型,targeted children):體型較瘦弱、有特殊外表、功課不好、身上有臭味、被性別排擠為主要被欺負的對象,這些孩子長期被欺負下,對身心健康及發展會有深遠的負面影響。
3.旁觀霸凌者(小夫型,by standers):是任何一位知道霸凌正在發生的人,旁觀者「看熱鬧」的心態,會鼓勵、協助霸凌兒童進行傷害性的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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